监测结果表明:投料工序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标准;投料、撒料、烘干工序废气、车间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污水站废气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经监测核算投料工序除尘器对粉尘处理效率为83.2%;投料撒料烘干工序光氧催化装置对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7.8%;车间废气光氧催化装置对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22.5%;污水处理站尾气经27m排气筒排放,与车间废气共用排气筒,出口采样点为车间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混合气,无法测定污水处理站废气风量,无法计算处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