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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 公示(二)
[2017/12/22]

第三章 环评及变更补充报告主要结论建议及批复意见
3.1 环评及变更补充报告主要结论
3.1.1 环评主要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采用较清洁的先进生产工艺、设备;三废治理措施可靠;全厂排放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通过采取适当的末端治理措施,工程对环境空气、水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影响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厂址选择合理;符合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要求。拟建项目在落实好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其建设是可行的。
3.1.2变更补充报告主要结论
        项目变更前后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流程、污染物的产排放及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规模均未发生变化,仅因项目原SBR胶乳储罐由地上固定顶罐改为地下式卧罐,且罐区设防雨顶棚,并将罐区围堰稍微加高,防止雨水流入,因此不需再考虑初期雨水。故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仅废水中涉及的初期雨水不需考虑,废水量及水质污染因子排放量略有减少,其余均不变。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均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装置区、罐区外扩50米,在此范围内没有敏感目标,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变更后对环境的影响与原环评文件预测结果一致。
3.2 环评及变更补充报告主要建议
3.2.1 环评主要建议

        1、确保全厂各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是减少全厂污染物排放的根本保证,必须切实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使优良的环保设施发挥其真正的环保效益。
        2、加强安全管理,设置专职安全员,对全厂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厂里要制定周密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护措施,减少事故的危害。定期对设备、管道、贮存容器等进行检修,对生产中易出现的事故环节和设备进行腐蚀程度监测,严禁带故障生产。
        3、公司除加强自身环境监测管理外,还应配合地方环保部门做好监督工作。
        4、项目建设时应保证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对SBR胶乳罐区设置围堰,对围堰内产生的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6、山东显元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应及时对原淄博市临淄万青化工有限公司遗留下的50多桶医药半成品进行安全、合理处置,并对未硬化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3.3 环评批复意见
        详见附件

 

第四章 验收监测调查
4.1 监测目的和范围
4.1.1 监测目的

        通过分析山东显元化工科技有限公司8000吨/年高性能SBR橡胶沥青改性剂项目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达标排放情况,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及验收后的日常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4.1.2 监测范围
        山东显元化工科技有限公司8000吨/年高性能SBR橡胶沥青改性剂项目监测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排放废气;废水;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等。具体见表4-1。

4-1 废气验收监测对象一览表

类别

测点位置

污染物

废气

投料工序废气

粉尘

投料、撒料、烘干工序废气

非甲烷总烃

车间废气

非甲烷总烃

污水处理站废气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厂界浓度

粉尘、非甲烷总烃

噪声

厂界

Leq

 

4.2 验收期间工况调查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生产负荷的要求,才可监测。本项目的生产负荷达到了 100%,能够满足建设项目竣工境保护验收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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